| 申请遗失补发中国护照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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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存,不得损毁。凡在国外遗失中国护照者,应立即向当地的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报告并按以下要求申请补发护照: 一、填写《中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二、出生公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原持护照复印件(如无复印件,请提供原持护照号码、原护照颁发机关及发照日期等情况); 四、写一份护照遗失或被盗的详细声明书; 五、法国居留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六、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护照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有关照片的具体要求,请查看《新版中国护照对照片的要求》)。 我馆只受理居住在阿尔萨斯、弗朗什-孔泰、洛林和香槟-阿登四个大区内中国公民的申请,不接受任何邮寄申请,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提交申请。补发护照收费85欧元; 补发护照一般需时两个月,第二次遗失为半年,不办理急件。 |